“他也可以告你们家孩子,还可以去教育局告你们学校、老师不作为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,我们警方会请来心理医生,按照我刚才说的,心理评估一出来,有问题立马送特殊学校去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,该关的关,该拘留的拘留,该赔钱的赔钱。”

    “教育局对你们学校,老师怎么处理,那就是教育系统的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“一旦立案,开始走程序,那就没有所谓的和解方案,法庭怎么判,那就是什么结果,这就不是民事纠纷,没有撤诉一说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个选择,互相道歉,互相赔偿,互相谅解,你们自己谈该怎么弄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警方就充当监督员,调解你们双方的矛盾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商量一下,自己选吧!”

    孙平安可不是在和稀泥,而是处理这种事情,要灵活。

    小学4年级,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,只要不是天生的恶种,那就有教育的可能。

    真要一棍子打死,那就太过了。

    谁还不是个孩子?

    谁曾经不是个孩子?

    谁以后不会有孩子?

    事不关己,说什么都可以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真的落自己身上,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欺负其他同学呢?